发布时间: 2021-01-13 14:09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我公司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色织总厂厂区及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9.5万元
三、地块面积:约60亩
四、主要招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对色织总厂厂区及周边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包括:
1、资料收集与分析
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调查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等。地块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地块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2、现场踏勘
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3、人员访谈
应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受访者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地块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如相邻地块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
4、采样分析
根据状况调查的情况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和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任。
5、报告编写及评审备案
编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专家评审;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项目时间要求:7天内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备案工作。
六、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有环保、环境相关业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携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国控大厦B座22楼2209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10:00,地址:国控大厦B座22楼2209室 。
发 包 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阚工
联系电话:0511-85606361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