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镇江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创投”)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为高科创投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前来谈判,具体如下:
一、公司信息
名称:镇江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2118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0511-85211316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科创投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
三、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1、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内档资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管理团队、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其他关联方等);
2、审阅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3、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核查,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穿透核查;
4、对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监管机关的合规证明、自律组织、人民银行的诚信记录;
5、对公司的涉诉或仲裁情况核查;
6、对公司关联方的业务是否存在竞业、利益冲突等进行核查;
7、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合法合规情况进行核查;
8、对公司所聘请的服务外包机构的资质、服务外包协议内容进行核查;
9、对公司整套申报文件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完整性进行核查;
10、在文件资料备齐后,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有);
11、提供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相关的法律咨询。
四、合格的谈判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报价单位须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五、谈判响应文件
意向律师事务所在竞争性谈判后,有五个工作日时间对高科创投进行初步尽调,以确定申报主体是否具有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成功的资质与条件,并决定是否与高科创投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六、合同条款
1、服务期限:自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开始至高科创投在协会登记成功。
2、意向律师事务所应当在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后,2个月内完成基金业协会首次申报(因高科创投原因延误的除外);
3、双方拟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之日起一年期限作为高科创投在协会登记成功的时间节点,意向律师事务所每提前一个月登记成功的(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奖励5000元,以此类推。如超过一年登记成功的(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算),每延期一个月,在合同总价基础上扣减5000元/月违约金,以此类推。
4、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履行中,因意向律师事务所单方中止合同,造成高科创投延误登记事项的,自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时起算,每一个月向高科创投支付5000元违约金(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5、非因重大政策变化原因,高科创投未能在协会登记成功,则高科创投不支付任何费用。
七、谈判响应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8月31日18时
八、谈判方式及时间
2020年9月1日9点30分开始通过电话会议方式与意向律师事务所进行逐一谈判。
九、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镇江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