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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营街6-1号900平米项目方案设计、可研、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1 11:11 作者:

1、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中营街6-1号900平米项目方案设计、可研、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江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中营街6-1号

(2)工程规模:中营街6-1号位于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其中1号楼主体为二层砌体结构,建于上世纪70年代,建筑面积约60㎡;2号楼主体为二层砌体结构,建于1970年代,建筑面积约143;3号楼主体为三层砌体结构,建于1970年左右,建筑面积约700。现需对中营街6-1号1#楼、2#楼、3#项目进行解危施工,解决其结构安全问题。

4、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程勘察和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及以上;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3)拟选派本项目勘察及设计任务的负责人资质等级:

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有完善的组织结构,有与管理管理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③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任务的;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事故,或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他要求:

①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以自身或其他名义参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不得与承接上述工程业务的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及资产纽带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②项目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和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任职。

③项目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和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得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任何有关单位进行幕后交易牟取私利,损害项目业主的利益。

④不允许以自身或其他名义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设备供货等项目的工作。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请潜在投标人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17:00  前(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到  江苏江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126号凯旋国际4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领取招标文件。

8、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126号凯旋国际四楼 

联系人:   魏   伟       

电话:  13275125000